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安徽宿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安徽宿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決定于2021年12月23日召開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現將本次股東大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本次股東大會是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
2.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股東大會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4.會議召開時間: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8點30分。
5.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方式召開。
6.會議召開地點: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淮海中路69號公司6樓603會議室。
7.出席對象:
(1)截至2020年12月17日,在本行登記在冊的股東或其委托代理人,每一股東只能委托一名代理人代為出席,該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2)本行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本行聘請的見證律師等相關人員;
(4)根據相關法規應當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二、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提案
1.審議宿州農商銀行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唱票人、計票人、監票人名單;
2.審議《宿州農商銀行第二屆董事會工作報告》;
3.審議《宿州農商銀行第二屆監事會工作報告》;
4.審議《宿州農商銀行關于對董事會、董事、監事、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年度履職情況的評估報告》;
5.選舉宿州農商銀行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6.選舉宿州農商銀行第三屆監事會監事;
7.審議《宿州農商銀行董、監事津貼制度》;
8.審議《宿州農商銀行2020年度財務決算及2021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9.審議《宿州農商銀行關于2020年度利潤分配及股金分紅方案》;
10.審議《宿州農商銀行2020年度經營狀況及2021年度經營計劃》;
11.審議《宿州農商銀行關于綜合業務樓變更規劃設計與市城投公司合作共建的報告》;
12.審議《宿州農商銀行十四五發展規劃》;
13.審議修訂《安徽宿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議案;
14.審議修訂《宿州農商銀行董事監事履職評價辦法》;
15.審議修訂《宿州農商銀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
16.審議修訂《宿州農商銀行董事會議事規則》;
17.審議修訂《宿州農商銀行監事會議事規則》。
三、會議登記事項
1.登記時間:2021年12月20日上午8點30分前,逾期未登記視為自愿放棄。
2.登記地點: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安徽省宿州市淮海中路69號公司5樓502室)
3.登記方式:現場登記、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
(1)法人股東登記:法人股東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須持本人身份證、加蓋公司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辦理登記手續;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憑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委托書(附件一)、加蓋委托人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辦理登記手續。
(2)自然人股東應持本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自然人股東委托代理人的,應持代理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人身份證辦理登記手續。
(3)異地股東可憑以上有關證件采取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傳真在2021年12月19日下午17:30分前送達至登記地點。來信請寄:安徽省宿州市淮海中路69號宿州農商銀行5樓502董事會辦公室,郵編234000(信封請注明“股東大會”字樣)。不接受電話登記,信函或傳真以抵達登記地點的時間為準。
(4)注意事項:以上證明文件辦理登記時出示原件或復印件均可,但出席會議簽到時,出席人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必須出示原件。
四、會議其他事項
1.會議聯系方式:
會議聯系人:周磊
會議聯系電話:0557-3045597 傳真:0557-3025909
2.會議費用:本次股東大會會期預期半天,擬出席會議的股東食宿及交通費用自理。
3.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請于會議開始前提前十五分鐘到達會議地點,并佩戴好口罩入場。
4.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按規定做好疫情防控相關工作,需確保前14天內無發熱、咳嗽、胸悶等癥狀,且未到過中、高風險地區,共同居住的親屬或密切接觸的人員中沒有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
附件:授權委托書
安徽宿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2月2日